免费建馆服务协议
一、汶川大地震纪念网免费建馆服务说明
汶川大地震纪念网是深圳市无尽的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为纪念在汶川大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搭建的互动祭奠平台,为公众和遇难者家属提供永久免费的网上祭奠服务,用户可以在本网为遇难同胞建立公益纪念馆。
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本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本公司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上方的“我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提交建馆信息”按钮并按照本公司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二、用户建馆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在汶川大地震纪念网所建的纪念馆默认为公益纪念馆,永远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2、用户提供真实的个人和逝者资料;
3、用户对所申请的帐号和密码妥善保管;
4、用户对该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5、用户不得散布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淫秽等信息资料;
6、用户不得散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7、用户不得散布助长不利于国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8、用户不得散布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三、网上纪念服务申请条款
1、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是逝者的家属或亲友,否则必须在征求逝者家属的同意之后才能提出申请;
②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一份在线申请表格;
③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必须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④申请人已在“无尽的爱纪念网”为汶川大地震遇难者建立纪念馆,可向本公司客服人员提出将纪念馆升级为公益馆的申请。
2、申请要求: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凡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本公司将删除纪念馆或免去其公益馆的资格:
①给在世者建纪念馆,当事人提出异议;
②给逝者建纪念馆,直系亲属提出异议;
③不尊重逝者,恶意建馆;
④涉及政治敏感问题;
⑤使用虚假资料注册,在馆名上刻意耸人听闻等;
⑥经查明,逝者非汶川大地震遇难者(双人馆至少应该有一名是5.12地震遇难者);
⑦其它存在不良影响的情况。
四、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纪念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对用户在注册使用“无尽的爱纪念网”中所遇到的与纪念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本公司会及时作出回应;
3、对于用户在“无尽的爱纪念网”上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本公司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本公司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4、因网络环境的特殊性,本公司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所有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第一时间的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本公司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用户或其它第三方通知本公司,认为某个具体用户或其发布的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②用户或其它第三方向本公司告知“无尽的爱纪念网”上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侵害他人的信息,本公司以普通非专业律师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5、用户因在“无尽的爱纪念网”所发布信息与其它用户或其他第三方产生诉讼的,用户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关数据,本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6、本公司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所发布信息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所发布信息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7、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所发布信息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所发布信息有权在“无尽的爱纪念网”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8、本公司有权免费 (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公示在“无尽的爱纪念网”上的任何信息资料(即所有非隐私纪念馆的内容)。
五、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如自然灾害等)造成公司无法提供正常服务,本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